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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简报第54期

发布日期:2016-03-29    作者:      点击:

浙 江 长 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简 报

(2016年第1期 总第54期)

校企合作处编 2016年1月17日

2015年校企合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通报

为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促进各系对校企合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学期末校企合作处对各系2015年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分析汇总,现通报如下:

一、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合作情况

与校外合作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要求每专业以3家以上(专业班级数5个以上的以5家为基准),并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实训,合作企业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为系当年毕业生人数20%。

全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合作102家,与75家目标数相比,总完成率为136%。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和应用语言系;各系学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人数共计871人(包括2016年毕业的),占毕业生总人数23.7%。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和管理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部分学生考虑到就业提前离开了合作企业的实习,而转到家乡的企业继续实习了。

表1 与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专业数 目标数(每专业3个) 实际完成数 完成目标比例

1 管理系 4 12 42 350%

2 应用语言系 2 6 9 150%

3 商务系 3 9 11 122%

4 贸易系 3 9 9 100%

5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7 10 13 130%

6 会计系 3 11 11 100%

7 建筑工程系 3 9 6 67%

8 财务管理系 3 9 1 11%

合计 28 75 102 136%

表2 学生顶岗实习人数统计表

序号 系别 毕业生人数 目标数(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0%) 顶岗人数 当年顶岗实习人数占毕业生人数% 完成目标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168 34 268 159.52% 797.62%

2 管理系 407 81 290 71.25% 356.27%

3 商务系 493 99 128 25.96% 129.82%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463 97 92 19.87% 94.85%

5 贸易系 359 72 32 8.91% 44.57%

6 财务管理系 489 98 42 8.59% 42.94%

7 建筑工程系 243 49 19 7.82% 39.09%

8 会计系 1050 210 32 3.05% 15.24%

合计 3672 734 871 23.72% 118.60%

(二)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情况

要求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数为本系专业教师总数的30%以上,承担课时占学年课时总数10%以上。全院从企业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156人。完成目标比例为300%。兼职教师承担15071课时,完成目标比例为162%。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管理系。

表3 聘请兼职教师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专任教师的30%) 实际完成数 完成目标比例

1 商务系 4 41 1025.00%

2 管理系 5 28 560.00%

3 财务管理系 6 19 316.67%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0 22 220.00%

5 会计系 11 22 200.00%

6 贸易系 5 9 180.00%

7 建筑工程系 4 7 175.00%

8 应用语言系 7 8 114.29%

合计 52 156 300.00%

表4 兼职教师承担课时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学年总课时的10%)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756 4612 610%

2 管理系 665 3398 511%

3 会计系 1002 4160 415%

4 应用语言系 540 1640 304%

5 财务管理系 518 250 48%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3500 769 22%

7 建筑工程系 1481 208 14%

8 贸易系 834 34 4%

合计 9296 15071 162%

(三)合作单位接受毕业生情况

要求合作单位接受毕业生就业的比例达到毕业生人数的5%(会计系为2%),全院完成目标的110%。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和管理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专业教研室与班主任沟通不够,如果让班主任重点跟学生推荐去合作单位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或建议有签订就业协议意向的单位同时与本院签订合作协议,将有助于本指标的完成。此外各系应注意留下相应证据,就是本项统计以就业协议为准,各系应及时将相关协议复印一份归档。

表5 被合作企业录用学生人数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人数(毕业生人数的5%,会计系2%) 实际被录用人数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22 49 222.73%

2 管理系 18 39 216.67%

3 建筑工程系 12 14 116.67%

4 贸易系 20 21 105.00%

5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24 22 91.67%

6 会计系 20 12 60.00%

7 应用语言系 8 4 50.00%

8 财务管理系 24 2 8.33%

合计 148 163 110.14%

(四)聘请企业专家进校园情况

要求聘请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为学生作报告、讲座数各专业每学期1次。全院共举办报告、讲座83次,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148%。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应用语言系。

表6 各系聘请专家作报告、讲座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每专业2次)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6 16 266.67%

2 应用语言系 4 10 250.00%

3 管理系 8 19 237.50%

4 建筑工程系 6 8 133.33%

5 会计系 6 7 116.67%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4 16 114.29%

7 财务管理系 6 5 83.33%

8 贸易系 6 2 33.33%

合计 56 83 148.21%

(五)合作开发课程、教材情况

要求每专业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或教材1门(本)以上。全院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或教材40门(本),其中教材15本(含校本教材);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166%。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计算机信息系。

表7 各系合作开发课程(教材)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2 12(1) 600.00%

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3 8(2) 266.67%

3 管理系 4 8(2) 200.00%

4 商务系 3 4(4) 133.33%

5 贸易系 3 3(3) 100.00%

6 建筑工程系 3 2 66.67%

7 财务管理系 3 2(2) 66.67%

8 会计系 3 1(1) 33.33%

合计 24 40 166.67%

(六)为企业技术服务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为企业技术服务收入5万元以上,咨询报告(成果)或专利数量达到在校生1%以上。全院实际实现收入为106.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266%,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管理系;咨询报告完成88项,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75%,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管理系。

表8 为企业技术服务收入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万元) 实际完成数(万元)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5 30 600.00%

2 管理系 5 25.065 501.30%

3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5 19.16 383.20%

4 财务管理系 5 15.848 316.96%

5 应用语言系 5 7.03 140.60%

6 建筑工程系 5 5.9 118.00%

7 会计系 5 2.5 50.00%

8 贸易系 5 1 20.00%

合计 40 106.503 266.26%

表9 各系咨询报告(成果)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在校生的1%)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5 25 500%

2 管理系 11 12 109%

3 商务系 12 13 108%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5 10 67%

5 会计系 34 18 53%

6 建筑工程系 13 4 31%

7 财务管理系 14 4 29%

8 贸易系 13 2 15%

合计 117 88 75%

(七)捐(准)赠设备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总值0.2万元以上。全院实际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值为8.63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540%。列前二位的是:建筑工程系、贸易系。

表10 各系实际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值统计表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万元) 实际完成数(万元) 完成比例

1 建筑工程系 0.2 5 2500.00%

2 贸易系 0.2 1.9 950.00%

3 商务系 0.2 0.96 480.00%

4 管理系 0.2 0.475 237.50%

5 财务管理系 0.2 0.2 100.00%

6 应用语言系 0.2 0.1 50.00%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0.2 0 0.00%

8 会计系 0.2 0 0.00%

合计 1.6 8.635 539.69%

(九)为企业培训员工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为企业培训员工为当年学生人数的20%以上。全院培训员工人数为10164,完成目标比例为431.2%。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管理系。

表11 各系为企业培训员工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在校生的20%)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104 1600 1538.46%

2 管理系 213 1728 811.27%

3 财务管理系 286 1480 517.48%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298 1246 418.12%

5 会计系 689 2700 391.87%

6 商务系 250 780 312.00%

7 建筑工程系 257 320 124.51%

8 贸易系 260 310 119.23%

合计 2357 10164 431.23%

综合以上数据,对照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看,完成全年指标的项目数据如下(共计11项):管理系、商务系全面完成,语言系完成9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建筑工程系完成完成6项,会计系、贸易系完成5项,财务管理系完成4项。

二、存在问题及16年整改重点工作

(一)各系要继续加强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的同时,应注重其合作质量的提高。虽然在合作开发课程、教材、技术服务等方面有较大提升,但离深度校企合作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校企合作应真正做到任务落实到教研室,责任到人,并纳入其年终业绩考核,凡对于以上各项指标有贡献的教师都应有适当加分。确保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常态化,大力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度合作。

(二)兼职教师承担课时、咨询报告(成果)、合作企业接受毕业生、为企业培训员工等指标还需各系继续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部分指标的问题还在于做了事情要注意留下客观证据或开具相应证明。

(三)部分系的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等指标还有待“零的突破”,相关系要积极发动全体教师、顶岗实习的学生以及已毕业的学生的力量,努力提高我院校企合作的水平。

校企合作处

201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