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长 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简 报
[2015]第1期
(校企合作专辑第47期)
校企合作处编 2015年4月15日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
校企合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通报
校企合作处 二○一五年四月
为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促进各系对校企合作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对各系2014年执行目标责任书情况的各项数据进行了检查,经对各系数据分析汇总,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情况
建立基地要求数量每专业以3家为基准(专业班级数5个以上的以5家为基准),并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实训;合作企业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为系当年毕业生人数20%。
全院实运转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6家,与86家目标数相比,总完成率为135%。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和会计系;各系学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人数共计965人,占毕业生总人数25.72%。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和管理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部分学生没签合作协议,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和建筑工程系尚未实行2.3+0.7的培养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指标的完成。
表1 建立校外实运转实习基地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专业数 目标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管理系 4 12 47 392%
2 会计系 3 11 20 182%
3 商务系 3 9 14 156%
4 应用语言系 2 6 9 150%
5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7 21 15 71%
6 建筑工程系 3 9 4 44%
7 财务管理系 3 9 4 44%
8 贸易系 3 9 3 33%
合计 28 86 116 135%
表2 学生顶岗实习人数统计表
序号 系别 毕业生人数 顶岗人数 合作企业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比例
1 商务系 493 376 76.27%
2 管理系 407 241 59.21%
3 建筑工程系 243 83 34.16%
4 应用语言系 180 33 18.33%
5 财务管理系 489 77 15.75%
6 会计系 1050 104 9.90%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531 47 8.85%
8 贸易系 359 4 1.11%
合计 3752 965 25.72%
(二)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情况
要求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数为本系专业教师总数的30%以上,承担课时占学年课时总数10%以上(重点从实习、实训基地中聘请)。全院从企业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122人。完成目标比例为244%。兼职教师承担6764课时,完成目标比例为69%。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管理系。
表3 聘请兼职教师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30%) 实际完成数 完成目标比例
1 商务系 4 41(292.9%) 1025%
2 管理系 5 20(111.1%) 400%
3 财务管理系 6 19(90.5%) 317%
4 应用语言系 7 14(58.3%) 200%
5 建筑工程系 4 6(50%) 150%
6 会计系 10 12(36.4%) 120%
7 贸易系 5 4(22.2%) 80%
8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9 6(20.7%) 67%
合计 50 122(72.2%) 244%
表4 兼职教师承担课时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10%)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756 1750(23.1%) 231%
2 管理系 1435 1936(13.5%) 135%
3 应用语言系 540 452(8.4%) 84%
4 建筑工程系 1481 917(6.2%) 62%
5 会计系 1786 778(4.4%) 44%
6 财务管理系 1310 570(4.4%) 44%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632 266(1.6%) 16%
8 贸易系 834 95(1.1%) 11%
合计 9774 6764(6.9%) 69%
(三)合作单位接受毕业生情况
要求合作单位接受毕业生就业的比例达到毕业生人数的3%(会计系为1%),全院完成目标的137%。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和管理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专业教研室与班主任沟通不够,如果让班主任重点跟学生推荐去合作单位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或建议有签订就业协议意向的单位同时与本院签订合作协议,将有助于本指标的完成。此外各系应注意留下相应证据,就是本项统计以就业协议为准,各系应及时将相关协议复印一份归档。
表5 被合作企业录用学生人数情况
序号 系别 毕业班人数 目标人数(3%,1%) 实际被录用人数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493 15 59(12%) 393%
2 管理系 407 12 26(6.4%) 217%
3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531 16 22(4.1%) 138%
4 应用语言系 180 5 6(3.3%) 120%
5 建筑工程系 243 7 3(1.2%) 43%
6 财务管理系 489 15 3(0.6%) 20%
7 贸易系 359 11 2(0.6%) 18%
8 会计系 1050 11 1(0.1%) 9%
合计 3752 89 122(3.3%) 137%
(四)聘请企业专家进校园情况
要求聘请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为学生作报告、讲座数各专业每学期1次(重点从实习基地中聘请)。全院共举办报告、讲座75次,完成目标比例为134%。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财务管理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一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多聘请一些企业专家来学院开办讲座。另一方面部分未经学院批准,但系部安排的企业宣讲未留下证据或审批依据,也未统计在内。今后可以考虑针对这部分讲座留下依据(经系领导批准安排,拍有照片)。
表6 各系聘请专家作报告、讲座完成情况
1 商务系 3 6 42 700%
2 财务管理系 3 6 7 117%
3 会计系 3 6 6 100%
4 应用语言系 2 4 3 75%
5 管理系 4 8 6 75%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7 14 7 50%
7 贸易系 3 6 2 33%
8 建筑工程系 3 6 2 33%
合计 28 56 75 134%
(五)合作开发课程情况
要求每专业与企业合作开发1本以上课程(重点与实习基地合作开发)。全院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28门,完成目标比例为100%。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商务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合作开发课程可以有多种合作方式,包括合作编写教材、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参与编写课程标准、企业提供相关教学资料(含设备、教具等),部分系可能理解方面存在偏差。
表7 各系合作开发课程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2 10 500%
2 商务系 3 4 133%
3 会计系 3 3 100%
4 贸易系 3 3 100%
5 管理系 4 4 100%
6 财务管理系 3 2 67%
7 建筑工程系 3 1 33%
8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7 1 14%
合计 28 28 100%
(六)合作开发教材情况
要求每专业当年与企业合作开发1本以上教材(重点与实习基地合作开发),实际开发教材16本。全院完成目标比例为57%,其中会计系、商务系、贸易系、应用语言系完成了指标。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由于教材不可能每年换新,加之各专业还要优先采用国家规划教材。因此这个指标的完成确有难度,今后可以考虑与合作开发课程合并考核,此外各系要鼓励本系教师新编教材(含校本教材)尽可能有企业专家参与。
表8 各系合作开发校本教材完成情况
1 会计系 3 3 100%
2 商务系 3 3 100%
3 贸易系 3 3 100%
4 应用语言系 2 2 100%
5 财务管理系 3 2 67%
6 建筑工程系 3 1 33%
7 管理系 4 1 25%
合计 28 16 57%
(七)为企业技术服务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为企业技术服务收入3万元以上,咨询报告(成果)数量达到在校生1%以上(或理工类完成的专利数量达到在校生0.5%以上)。全院实际实现收入为43.736万元,完成目标比例为182%,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建筑工程系;咨询报告完成65项,完成目标比例为58%,列前二位的是财务管理系、商务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1.针对实现为企业服务收入:一方面可能存在部分教师为企业服务获得收入但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情况。另一方面各系各专业应努力开展有组织的为企业服务,获得一定收入的合作项目。2.针对咨询报告:各系应该把这项工作跟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为企业服务联系起来,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和为企业服务都应该能形成咨询报告或成果。
表9 为企业技术服务收入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万元) 实际完成数(万元)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3 14 467%
2 建筑工程系 3 11 367%
3 会计系 3 6.56 219%
4 管理系 3 4.75 158%
5 应用语言系 3 2.98 99%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3 2.646 88%
7 财务管理系 3 1.8 60%
8 贸易系 3 0 0%
合计 24 43.736 182%
表10 各系咨询报告(成果)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1%)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财务管理系 13 24(1.85%) 185%
2 商务系 11 14(1.27%) 127%
3 管理系 10 10(1.00%) 100%
4 应用语言系 5 3(0.60%) 60%
5 建筑工程系 13 4(0.31%) 31%
6 会计系 33 7(0.21%) 21%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5 3(0.20%) 20%
8 贸易系 12 0 0%
合计 112 65(0.58%) 58%
(八)捐(准)赠设备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总值0.2万元以上。全院实际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值为1.71万元。完成目标比例为107%。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商务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一方面各系要加强与企业合作,尽可能获得一定捐赠;另一方面要理解准捐赠的含义。只要东西在学校,学生在用,虽然所有权是企业的,就可以算准捐赠。还有设备的含义也可以进行拓展,如相关资料(含知识产权)、教具等。若不能确定价值,可通过相关的会计事务所或本院财务处予以估价并出具证明。
表11 各系实际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值统计表
1 管理系 0.2 0.6744 337%
2 商务系 0.2 0.66 330%
3 贸易系 0.2 0.38 190%
4 建筑工程系 0.2 0 0%
5 会计系 0.2 0 0%
6 应用语言系 0.2 0 0%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0.2 0 0%
8 财务管理系 0.2 0 0%
合计 1.6 1.7144 107%
(九)为企业培训员工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为企业培训员工为当年学生人数的20%以上。全院培训员工人数为4902,完成目标比例为219%。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一方面可能存在部分教师为企业培训员工但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情况。另一方面各系各专业应努力有组织地开展为企业培训员工的合作项目。
表12 各系为企业培训员工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20%)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106 800(150.9%) 755%
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296 2094(141.5%) 707%
3 商务系 222 835(75.2%) 376%
4 管理系 208 417(40.1%) 200%
5 财务管理系 261 451(34.6%) 173%
6 建筑工程系 257 120(9.3%) 47%
7 会计系 657 185(5.6%) 28%
8 贸易系 234 0 0%
合计 2241 4902(43.7%) 219%
综合以上数据,对照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看,商务系全面完成了考核指标(共12项),管理系完成10项,会计系完成6项,应用语言系完成6项,财务管理系完成4项,贸易系完成3项,建筑工程系完成3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完成2项。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重点工作
(一)各系要继续加强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的同时,应注重其合作质量的提高。虽然在合作开发课程、教材、技术服务等方面有较大提升,但离深度校企合作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校企合作应真正做到任务落实到教研室,责任到人,并纳入其年终业绩考核,凡对于以上各项指标有贡献的教师都应有适当加分。确保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常态化,尽量避免只签协议不运转的现象,大力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度合作。
(二)兼职教师承担课时、咨询报告(成果)等指标还需各系继续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部分指标的问题还在于做了事情要注意留下客观证据或开具相应证明。
(三)部分系的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等指标还有待“零的突破”,相关系要积极发动全体教师、顶岗实习的学生以及已毕业的学生的力量,努力提高我院校企合作的水平。
校企合作处
2015年4月15日
附:2014年度各系校企合作责任制完成情况
附:2014年度各系校企合作责任制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