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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期 总第59期

发布日期:2017-02-27    作者:      点击:

浙 江 长 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简 报

(2017年第1期 总第59期)

校企合作处编 2017年2月15日

2016年校企合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通报

为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促进各系对校企合作目标责任的落实,上学期末校企合作处对各系2016年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分析汇总,现通报如下:

一、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一)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合作情况

与校外合作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要求每专业以3家以上,并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实训,合作企业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为系当年毕业生人数20%。

全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合作151家,与75家目标数相比,总完成率为201%(见表1)。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和应用语言系,完成全年指标以上的有:商务系、管理系、应用语言系、贸易系、会计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各系学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人数共计344人,目标完成率为53.6%(见表2)。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和商务系,完成全年指标也只有管理系和商务系。

表1 与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专业数 目标数(每专业3个) 实际完成数 完成目标比例

1 管理系 4 12 41 341.6%

2 应用语言系 2 6 19 316.7%

3 商务系 3 9 28 311%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7 10 20 200%

5 财务管理系 3 9 12 133%

6 会计系 3 11 13 118%

7 贸易系 3 9 9 111%

8 建筑工程系 3 9 9 100%

合计 28 75 151 201%

表2 合作企业学生顶岗实习人数统计表

序号 系别 下半年大三学生数 目标数(下半年大三学生数的20%) 到合作企业顶岗人数 完成目标比例

1 管理系 354 71 143 201%

2 商务系 365 73 80 109.6%

3 应用语言系 178 35 23 65.7%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518 104 60 57.7%

5 建筑工程系 393 79 39 49%

6 贸易系 409 82 32 39%

7 财务管理系 358 72 9 12.5%

8 会计系 1123 224 11 5%

合计 3698 740 397 53.6%

(二)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情况

要求从企业聘请兼职教师数为本系专业教师总数的30%以上,承担课时占学年课时总数10%以上。全院从企业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151人,完成目标比例为240%(见表3)。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应用语言系,其他各系也都完成了全年指标。兼职教师承担9433课时,完成目标比例为149.5%(见表4)。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商务系,完成全年指标以上的有:管理系、商务系、财务管理系、计算机信息系。

表3 聘请兼职教师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专任教师的30%) 实际完成数 完成目标比例

1 商务系 5 27 540%

2 管理系 7 34 485%

3 财务管理系 6 6 100%

4 建筑工程系 4 11 275%

5 会计系 10 19 190%

6 贸易系 5 9 180%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1 19 172%

8 应用语言系 7 7 100%

合计 55 132 240%

表4 兼职教师承担课时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学年总课时的10%)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管理系 950 4537 478%

2 商务系 714 970 135%

3 财务管理系 798 1026 129%

4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908 1146 126%

5 建筑工程系 638 587 92%

6 会计系 1053 884 84%

7 应用语言系 414 249 60%

8 贸易系 834 34 4%

合计 6309 9433 149.5%

(三)合作单位接受毕业生情况

要求合作单位接受毕业生就业的比例达到毕业生人数的5%,全院完成目标的100.6%。列前二位的是管理系和商务系,完成全年指标以上的有:管理系、商务系、应用语言系、管理系、贸易系(见表5)。

部分系未完成情况分析:专业教研室与班主任沟通不够,如果让班主任和自已实习指导老师重点跟学生推荐去合作单位就业并签订就业协议,或建议有签订就业协议意向的单位同时与本院签订合作协议,将有助于本指标的完成。此外各系应注意留下相应证据,就是本项统计一般以就业协议为准,各系应及时将相关协议复印一份归档。如果已将就业协议交招生就业处也可以让已就业学生单位再打一个就业证明或将学生的劳动合同复印归档。

表5 被合作企业录用学生人数情况

序号 系别 毕业生人数 目标人数(毕业生人数的5%,会计系2%) 实际被录用人数 完成比例

1 管理系 351 18 55 305.56%

2 商务系 359 18 25 138.89%

3 应用语言系 168 8 9 112.50%

4 财务管理系 500 25 27 108%

5 贸易系 401 20 21 105%

6 会计系 1114 22 8 36.36%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482 24 7 29.2%

8 建筑工程系 400 20 4 25%

合计 3775 155 156 100.6%

(四)聘请企业专家进校园情况

要求聘请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为学生作报告、讲座数各专业每学期1次。全院共举办报告、讲座96次,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171.4%(见表6)。列前二位的是:商务系、管理系,完成全年指标及以上的有:商务系、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应用语言系、会计系。

表6 各系聘请专家作报告、讲座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每专业2次)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商务系 6 31 516.67%

2 管理系 8 21 262.5%

3 建筑工程系 6 9 150%

4 应用语言系 4 5 125%

5 会计系 6 7 116.7%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4 13 92.85%

7 贸易系 6 5 83.33%

8 财务管理系 6 5 83.33%

合计 56 96 171.4%

(五)合作开发课程、教材情况

要求每专业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或教材1门(本)以上。全院现有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52门,其中教材29本(含校本教材);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171.4%。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商务系,各系均完成全年指标以上(见表7)。

表7 各系合作开发课程(教材)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2 12(7) 600%

2 商务系 3 7(2) 233.33%

3 管理系 4 8(4) 200%

4 建筑工程系 3 6 200%

5 财务管理系 3 6(5) 200%

6 会计系 3 4(4) 133.33%

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3 4(4) 133.33%

8 贸易系 3 3(3) 100.00%

合计 24 52(29) 216.7%

(六)为企业技术服务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为企业技术服务收入5万元以上,咨询报告(成果)或专利数量达到在校生1%以上。全院实际实现收入为133.7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334.32%(见表8)。列前二位的是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商务系,其他各系也都完成了全年指标。咨询报告完成57项,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54%(见表9);列前二位的是应用语言系、商务系,完成全年指标有应用语言系、商务系和管理系。

表8 为企业技术服务收入情况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万元) 实际完成数(万元) 完成比例

1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5 32.6 652%

2 商务系 5 32 640%

3 管理系 5 16.3 326%

4 财务管理系 5 13.08 261.6%

5 会计系 5 14.29 285.8%

6 建筑工程系 5 12.5 250%

7 应用语言系 5 6.96 139.2%

8 贸易系 5 6 120.00%

合计 40 133.73 334.32%

表9 各系咨询报告(成果)完成情况

序号 系别 在校生人数 目标数(在校生的1%)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应用语言系 520 5 10 200%

2 商务系 1003 10 11 110%

3 管理系 1054 11 11 100%

4 财务管理系 1211 12 6 50%

5 会计系 3435 34 13 38%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492 15 5 33.33%

7 建筑工程系 1186 12 3 33.33%

8 贸易系 1299 13 2 15.4%

合计 11200 112 61 54%

(七)捐(准)赠设备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总值0.2万元以上。全院实际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值为4.1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比例为259%。列前二位的是:建筑工程系、财务管理系,完成全年指标以上的有:贸易系、商务系、管理系、应用语言系(见表10)。

表10 各系实际实现企业捐(准)赠设备值统计表

序号 系别 目标数 (万元) 实际完成数(万元) 完成比例

1 建筑工程系 0.2 1 500%

2 财务管理系 0.2 1 500%

3 贸易系 0.2 0.8 400%

4 商务系 0.2 0.7 350%

5 管理系 0.2 0.3 150%

6 应用语言系 0.2 0.2 100%

7 会计系 0.2 0.15 75%

8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0.2 0 0.00%

合计 1.6 4.15 259%

(八)为企业培训员工情况

要求每个系实现为企业培训员工为当年学生人数的20%以上。全院培训员工人数为6397人次,完成目标比例286%。列前二位的是:财务管理系、管理系,完成全年指标以上的有:应用语言系、商务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贸易系,会计系接近完成(见表11)。

表11 各系为企业培训员工情况

序号 系别 在校生人数 目标数(在校生的20%) 实际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财务管理系 1211 242 2060 851%

2 管理系 1054 211 1532 726%

3 应用语言系 520 104 440 423%

4 商务系 1003 200 660 330%

5 建筑工程系 1186 237 350 148%

6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 1492 298 424 142%

7 贸易系 1299 260 310 119%

8 会计系 3435 687 621 90.4%

合计 11200 2239 6397 286%

综合以上数据,对照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看,完成全年指标及以上的项目数据如下(共计11项):商务系、管理系完成11项,语言系完成9项、财务管理系完成8项、贸易系完成7项、建筑工程系完成7项、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完成6项、会计系完成5项。以上数据均来自各系上报并经检查核实。

二、存在问题及2017年整改重点工作

(一)各系要继续加强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的同时,应注重其合作质量的提高。虽然在合作开发课程、教材、聘请兼职教师等方面有较大提升,但离深度校企合作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校企合作应真正做到任务落实到教研室,责任到人,并纳入其年终业绩考核,确保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工作常态化,大力推进校企合作的深度合作。

(二)合作企业接受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咨询报告(成果)等指标多数系存在差距,部分指标的问题还在于平时开展的工作没有及时留存资料并归档。需各系对照各项指标,认真查找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努力在2017年“勇争一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校企合作处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