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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02    作者:      点击:

浙征职〔2009〕80号

关于印发《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

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现将经过修订的《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管理流程

   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校外 实习 管理 规定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有序、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接受学院校外实习领导小组和校外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二、学生校外实习一般以集中型和分散型两种形式为主。集中型一般为校方联系的实习单位,人数在10人以上。集中型学生校外实习,学院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配备带队老师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分散型学生校外实习,学院应配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的指导和联系。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带队教师的管理或指导老师的指导,并按照相关计划和要求进行实习。

三、带队老师、指导老师的安排由各系负责,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四、学生在集体乘车前往校外实习地点或返校期间,必须听从指挥和统一调度。学院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时,不得擅自乘坐其它交通工具,个别学生需提前或推后行动的要经带队老师批准。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带队老师有权批评制止,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学生必须服从校外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指

导师傅,听从指导师傅的安排,虚心向他们学习,不得顶撞指导师傅。在用人单位主动开展实习工作。注意搞好与同事、同学之间的团结。

六、校外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对有统一着装要求和使用劳动用品的实习,应统一着装。着装应适合于劳动的特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做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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